Monday, November 22, 2010

善盡監督大眾媒體之社會責任 [2010-10-24]


善盡監督大眾媒體的社會責任
(Monitor and Oversee the Mass Media is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Intellectuals.)[2010-10-24](IR91)

善盡監督大眾媒體的社會責任 [2010-10-24](IR91)
Monitor and Oversee the Mass Media is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Intellectuals.

2010-10-24
短文的標題:
善盡監督大眾媒體的社會責任

善盡 監督大眾媒體 的社會責任

知識份子 有識之士 應當 善盡 監督大眾媒體 社會責任

短文的內容:
擁有廣播頻道之使用權或支配權(的有力人士)並不表示其本身就是 公義(公平及正義)的化身 那只是代表,這些人的確是 有權有勢的有力人士。 因為 擁有廣播頻道之大眾媒體 具有影響,甚至是主導,公眾之視聽 的獨特機會和力量(財務實力),也因此容易讓,不習慣或不擅長 獨立思考 的人,在不經意之間就會對於 某件事情的本質 有了錯誤的認知; 所以 知識份子 有識之士,尤其是 為人正直、心地善良、又具備知識、視野、能力和智慧的 政治家,一定要為 普遍善良的一般民眾,善盡 監督大眾媒體 社會責任

湯偉晉 (WeiJin Tang) 親手原創性地寫作於 西元 2010-10-24
初稿,寫於 2010-10-24
001版,寫於 2010-10-24
002版,修飾文字,於 2006-10-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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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盡監督大眾媒體的社會責任_(Monitor_and_Oversee_the_Mass_Media_is_the_Social_Responsibility_of_Intellectuals.)[2010-10-24](IR91)_[2012-12-01].gif